
抵押權的實現是中級會計《經濟法》考試的核心考點,涉及物權法律制度的關鍵內容,考生需掌握其設立條件、生效規則及實現方式,以應對單選題、多選題和簡答題等常見題型。本考點在歷年考試中高頻出現,如2024年和2023年批次均有涉及,學習重點包括不動產與動產抵押的區別、可抵押財產范圍及實現流程。備考初期,建議結合斯爾題庫APP進行章節練習,手機微信搜索"斯爾題庫小程序"或商城下載"斯爾題庫"APP即可免費使用,強化錯題整理和真題演練。
抵押權是指為擔保債務履行,債務人或不轉移財產占有的第三人提供擔保,債權人有權在債務不履行時優先受償的權利,其實現條件包括債務到期未清償或約定情形發生。與質押不同,抵押不轉移財產占有,核心區別在于交付要求:動產質押需交付質物,質權自交付時設立;而抵押僅需書面合同,無需交付。抵押權的實現流程包括訂立抵押合同、辦理登記(不動產)或生效(動產),以及優先受償執行。流押條款無效,即債務履行前約定財產歸債權人所有不被法律支持,債權人只能依法優先受償。理解這些基礎概念,是應對考試中案例分析題的關鍵。
根據中級會計《經濟法》考試大綱,抵押權的實現考點主要分布在第四章物權法律制度,考核重點包括可抵押財產、禁止抵押財產及生效時間。考試中常以選擇題形式出現,要求考生辨析財產類型和登記要求。核心考點分析如下:首先,可設立抵押的財產包括建筑物、建設用地使用權、海域使用權、生產設備、交通運輸工具等,具體為:
高額抵押權是抵押權的特殊形式,擔保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,在高限額內優先受償。其特征包括:擔保未來不確定債權,但可納入設立前債權;債權額有上限;實際債權連續不特定。實現流程涉及首次登記設立,無需每次債權新生登記。債權確定情形包括:
高效備考抵押權的實現考點,需分階段學習:入門階段使用斯爾《中級入門課講義》建立框架;基礎階段通過《打好基礎》和《只做好題》強化知識點,配合習題班練習;沖刺階段用《沖刺88記》和真題突破鞏固。推薦每日用斯爾題庫APP刷題,涵蓋章節練習和歷年真題,AI錯題本智能分類弱點。時間管理上,中級會計考試于2026年9月5日至6日舉行,《經濟法》科目時長120分鐘,考生應在報名期2026年6月12日至7月2日完成信息采集。斯爾教育老師崔宇和付湘鈞專精中級《經濟法》,課程深入淺出,崔宇老師擅長考點串聯,付湘鈞老師聚焦法律實務應用,助考生系統掌握。
抵押權的實現考點需結合理論與實踐,斯爾教育提供全階段資源,考生可報名課程獲取專屬資料,提升應試能力。